前言
真是把护林员的脸都丢尽了!
江苏一护林员本该是野生动物的“守护神”,结果却当了两年多的 “捕猎者。

前前后后猎杀了8只,就在他沾沾自喜,放松警惕时。
却没想到,一个简单清洗动物尸体的举动,一下子就把他给彻底暴露了。

“靠山吃山”的歪路子
案件的主人公姓徐,是南京市老山林场的一名护林员,负责老山景区护林点附近的巡护工作。
老山景区生态环境优越,是众多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地,这里生活着河麂、华南兔、野猪、貉等多种动物。

其中河麂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也是长江下游唯一生存的野生鹿科动物,而华南兔、野猪、貉则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、科学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,均受法律严格保护。
作为护林员,徐某日常接受过专业的法律法规培训,清楚知晓这些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,也明白非法猎捕、杀害野生动物的严重后果。

但其内心的贪婪和侥幸,最终让他背离了自己的职责与使命。
徐某的猎杀之路,始于一次偶然的侥幸。

据他归案后供述,2019年11月,他在山中巡护时,无意中发现有人放置的猎捕套捕获了野生动物,一时心存贪念,便将猎物带回家食用。
这次未被发现的“意外收获”,让他逐渐放松了警惕,也勾起了对野味的欲望,从此一步步走上了非法猎杀的道路。

不同于其他非法狩猎者需要偷偷摸摸避开巡查,徐某凭借护林员的身份,对老山的地形、野生动物活动轨迹了如指掌,哪里有水、哪条小径是兽道、哪片区域野生动物出没频繁,他闭着眼都能说清。
而这也让他的猎杀行为变得异常隐蔽,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始终未被察觉。

尝到甜头后,徐某不再满足于偶然的“捡拾”,开始主动购买猎捕套,在自己负责的护林区域内有针对性地设置陷阱,专门猎杀活动在该区域的野生动物。
他利用日常巡山的便利,定期检查猎捕套,一旦发现捕获的野生动物,就迅速带回家处理食用,全程做得隐秘而熟练。

根据警方和法院查明的事实,徐某的猎杀行为有着清晰的时间脉络,从2019年11月开始,一直持续到2021年1月案发,前后跨度超过两年,累计猎杀各类野生动物共计8只。
具体来看,2019年11月至12月期间,徐某首次主动实施猎杀,通过设置猎捕套捕获了2只河麂和2只野猪,其中1只河麂因放置时间过久腐烂,另外1只河麂和2只野猪则被他带回家食用。

这次未被发现的猎杀行为,让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,后续更是有恃无恐地持续作案。
到了2021年1月5日至15日这短短10天时间里,他再次疯狂猎杀,先后捕获1只河麂、1只野猪、2只华南兔和1只貉,将贪婪的魔爪伸向了更多无辜的野生动物。

多行不义必自毙,徐某的猖狂行径,最终在一次看似平常的清洗行为中彻底暴露。
2021年1月15日,徐某像往常一样,将最新捕获的野生动物带回家,在屋内进行清洗处理,他以为凭借自己护林员的身份,不会有人前来检查,却忽略了野生动物尸体散发的刺鼻血腥味。

当天,南京浦口警方正在老山区域开展日常巡护,巡查至徐某的住处附近时,隐约闻到了异常的气味,民警立刻提高警惕,顺着气味一路排查,最终在徐某的屋内,撞见了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。
徐某正忙着清洗野生动物尸体,现场散落着尚未处理完毕的猎物,还有已经处理好的野猪肉、动物脏器若干。

民警当即上前制止,并对徐某的住处进行了全面检查,当场查获4只野生动物尸体,与徐某供述的近期猎杀情况完全一致。
面对民警的询问,徐某起初还试图隐瞒,谎称这些野生动物是自己偶然捡到的,并非刻意猎杀。

但在民警出示的证据和细致的讯问下,他最终无法抵赖,如实供述了自己两年多来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全部犯罪事实,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
案件随后被移交至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审理,法院审理认为,徐某作为护林员,背离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职责。

在禁猎区、禁猎期使用猎捕套这种禁用工具猎捕野生动物,其中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河麂,其行为已同时构成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,性质恶劣,严重破坏了老山景区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,本应从严惩处。
不过,鉴于徐某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,能够认罪认罚,且主动缴纳了47460元野生动物资源修复费,试图弥补自己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,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。

2021年6月4日,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,以危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,并处罚金1万元,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,并处罚金1万元,同时对其作案工具猎捕套、刀具予以没收。
宣判后,徐某未提出上诉,心甘情愿接受法律的制裁,还公开向社会道歉,坦言自己辜负了护林员的职责和使命,破坏了生态环境,深知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,希望能以此为戒,警示他人。

这起监守自盗的案件,看似是一起个体的违法行为,背后却折射出部分生态保护工作者的责任缺失。
徐某手握护林之权,本应是野生动物最信任的守护者,却沦为了伤害它们的“刽子手”,他的行为不仅让8只野生动物失去了生命,破坏了老山景区的生态平衡,更损害了公众对护林队伍的信任,教训十分深刻。

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,保护野生动物、守护生态环境,从来都不是一句口号,而是每一个人的责任,尤其是身为护林员、环保工作者等直接肩负生态保护职责的人,更应坚守底线、牢记使命。
徐某的案例深刻警示我们,法律面前没有特权,职责面前不能懈怠,任何心存侥幸、知法犯法的行为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,任何背离职责、破坏生态的举动,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
笔者观点
如今,这起案件已过去多年,但它留下的警示从未过时。
希望所有从事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的人员,都能以徐某为戒,坚守职业操守,敬畏法律、敬畏自然,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,守护好每一片山林、每一只野生动物。
同时,也希望全社会能共同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,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,共同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,让山林常绿、鸟兽安栖。


